慧灵基金会秘书长:孟维娜女士
秘书长简介:
慧灵为智障人士开设有30多个日间中心,但这绝对不是“建筑物”的概念。我们利用的是社区本身拥有的资源开展服务,包括:文体设施、人力资源(社区志愿者)、街坊邻里、同一地区的不同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等等,智障人士更多是在自然环境中开展活动,这种“真实”的生活体验,大大焕发了智障人士的“自我”和“自主”意识,他们很自然地参与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² 社区家庭
2000年,慧灵率先打破集体寄宿的封闭模式,开办了全国第一家“社区家庭”,让智障人士回到不同的社区居住。由5-6名智障人士和1名“家庭妈妈/爸爸”组成一个家庭,共同分担家务,彼此分享生活点滴。截止到目前为止,慧灵在全国范围内大约开设有60个“家庭”,为300多名成年心智障碍者提供社区化的住宿服务。
² 多元化的就业形态
拥有一份工作,拥有一份通过自己劳动挣得的劳务费或工资,拥有自己喜欢的人、事、物……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这种“拥有感”的需求,智障人士也不例外。而“就业”恰恰是实现这份“拥有感”的基础和保障。
正常化原则强调智障人士有权利经历生命中常态化的几个发展阶段,而对于成年智障人士“就业”便是其中最直接的一环。
目前,智障人士的就业形态可以分为几种:庇护型就业,支持性就业和公开性(竞争性)就业。慧灵不断学习借鉴国内外就业服务的成功经验在各地慧灵尝试和推广,在不同的慧灵内有不同的就业形式: